没有签劳动合同且被拖欠工资,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向法院起诉等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在实际生活中,劳动者遭遇未签劳动合同且被拖欠工资的情况并不少见。遇到这种情况,首先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毕竟通过和平沟通的方式解决问题,既能节省时间和精力,也有利于维持与用人单位相对良好的关系。在协商时,要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要求用人单位及时支付拖欠的工资,并补签劳动合同。
如果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政府部门。劳动者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能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资情况的材料,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如果发现用人单位确实存在违法行为,会责令其限期支付工资,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申请劳动仲裁也是一个重要的途径。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定程序。劳动者需要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并附上相关证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要充分阐述自己的主张和理由,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自己的诉求。如果仲裁结果支持劳动者的请求,而用人单位仍然拒不执行,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如果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劳动者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公正的判决。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以确保自己的诉求能够得到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