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买房定金合同需注意明确合同主体、定金数额、交付方式和时间、定金性质、违约条款、明确房屋信息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等方面。
明确合同主体,合同中要清晰写明买卖双方的具体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这能确保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有明确的承担者,避免出现主体不明导致纠纷无法解决的情况。比如在某些案例中,因合同主体信息缺失,一方试图否认交易,给另一方维权带来极大困难。
定金数额,定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例如购房合同总价为100万,定金最多只能约定20万,超出的部分如果一方违约,不能按照定金罚则处理。所以在约定定金数额时,要明确是否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交付方式和时间,要在合同中明确定金是通过现金、转账还是其他方式交付,以及具体的交付时间。以转账方式交付时,要保留好转账记录,注明款项用途为“购房定金”。交付时间的明确也很重要,若未按约定时间交付定金,可能导致合同不生效或一方构成违约。
定金性质,要在合同中明确该定金是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解约定金还是违约定金。不同性质的定金,其法律后果不同。例如违约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违约条款,合同应详细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除了定金罚则外,还可以约定其他赔偿方式。比如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产生的实际损失,如中介费、交通费等,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明确房屋信息,合同中要准确写明房屋的地址、面积、户型等基本信息。确保所购买的房屋与合同约定一致,避免出现实际交付的房屋与预期不符的情况。
争议解决方式,要在合同中约定好一旦发生争议,是通过协商、仲裁还是诉讼的方式解决。明确的争议解决方式能在纠纷发生时,为双方提供清晰的解决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