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标准涉及多个方面。一般来说,合同主体需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要真实,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同时,租赁物的真实存在、租赁物所有权及其他权利的合法性等也是重要考量因素。合同的形式和订立程序若不符合要求,也可能影响其效力。明确这些认定标准,能准确判断融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一、融资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标准是啥
融资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从合同主体方面来看,双方当事人都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例如,法人应当具备相应的经营资格和履约能力,自然人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若一方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签订的合同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又未经法定代理人追认,那么该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效力待定或无效。
1、意思表示真实
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在融资租赁合同中,若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比如,出租方故意隐瞒租赁物的重大瑕疵,诱使承租方签订合同,承租方发现后就可依法主张权利。
2、内容合法合规
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例如,租赁物为法律禁止流通的物品,那么该融资租赁合同必然无效。同时,合同中的条款也不能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若某些条款严重加重一方的责任、排除其主要权利,也可能影响合同效力。
3、租赁物相关情况
租赁物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且所有权及其他权利合法。若租赁物不存在或者所有权存在争议,合同的履行将面临障碍,其效力也会受到质疑。租赁物的使用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合同也可能无效。

二、融资租赁合同效力认定的特殊情形
在融资租赁合同效力认定中,存在一些特殊情形需要特别关注。一种情况是名为融资租赁合同,但实际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例如,合同中虽有租赁物,但租赁物的所有权并未从出卖人转移至出租人,或者租赁物价值明显与租金对价严重不符,这种情况下可能被认定为其他法律关系,如借贷关系等,从而影响合同效力的认定。
1、合同形式和程序问题
融资租赁合同一般要求采用书面形式。若未采用书面形式,可能会在证据认定等方面产生困难,进而影响合同效力。某些融资租赁合同可能需要经过特定的审批、登记等程序才能生效。比如,涉及特殊行业或重大资产的融资租赁,若未履行相应程序,合同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
2、售后回租的效力认定
售后回租是融资租赁合同的一种常见形式。在售后回租中,若承租人将其自有物出卖给出租人,再通过融资租赁合同将租赁物从出租人处租回,这种情况下要审查租赁物的所有权是否真实转移,以及是否存在虚构租赁物等情况。若存在虚假交易,合同效力可能被否定。
3、无权处分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若出租人对租赁物没有处分权,将其出租给承租人,合同效力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符合善意取得制度的条件,承租人可能取得租赁物的合法使用权,合同可能有效;若不符合善意取得条件,真正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租赁物,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三、融资租赁合同效力认定对当事人的影响
融资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对当事人有着重大影响。对于有效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例如,承租方未按时支付租金,出租方可以要求其支付逾期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1、合同无效的后果
若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双方应当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因出租方提供的租赁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合同无效,出租方应当返还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并赔偿承租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
对于效力待定的融资租赁合同,在经过有权人追认后合同有效,若未得到追认则合同无效。在追认期间,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处于不确定状态。例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在法定代理人追认前,合同效力待定,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3、可撤销合同的情况
对于可撤销的融资租赁合同,受损害方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无效。例如,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误解方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使合同效力归于消灭。
综上所述,融资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合同主体、内容、形式、租赁物等多个方面,还存在特殊情形和对当事人的不同影响。在实际生活中,还可能存在融资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更对效力的影响、融资租赁合同与担保合同效力的关联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融资租赁合同效力认定方面存在疑问,可在本站免费问律师,获取专业的法律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