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伤起诉赔偿流程包括收集证据、撰写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缴纳诉讼费、参与庭审、执行判决等;时间规定方面,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一审普通程序审限通常为六个月,简易程序为三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

轻微伤起诉赔偿流程中,收集证据是关键的第一步。证据主要包括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报告、医疗费发票、误工证明、护理人员的费用证明等。这些证据能有力支撑赔偿诉求,比如医疗费发票可证明因伤治疗花费的具体金额,误工证明能确定因受伤导致的收入损失。

接着是撰写起诉状。起诉状要清晰写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诉讼请求需明确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例如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的具体数额;事实与理由部分要详细描述受伤的经过,包括时间、地点、原因以及对方应承担责任的依据。

完成起诉状后,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一般是向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收到立案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会予以受理,并通知缴纳诉讼费。诉讼费的金额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按一定比例收取。

立案成功且缴纳诉讼费后,就进入庭审阶段。在庭审中,双方当事人需要就案件事实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查明事实,依法作出判决。

关于时间规定,根据《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在法院审理期限上,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如果一方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二审的审限一般为三个月。

轻微伤起诉赔偿流程以及时间规定(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