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诉离婚需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经过立案、审理等程序,由法院作出判决。
男方需要确认是否符合起诉离婚的条件。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然后,要准备好起诉所需的材料。主要包括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还需要准备结婚证、身份证等证明身份和婚姻关系的材料,以及能够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相关证据,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证明、涉及子女抚养的子女出生证明等。
接下来是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男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之后,男方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法院立案。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并通知男方缴纳诉讼费用。
立案后进入审理阶段。审理前,法院可能会组织调解,这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如果调解成功,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解除。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进行开庭审理。在庭审中,双方当事人需要围绕自己的主张进行举证、质证,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证据作出判决。
如果男方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