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子给孩子没过户,通常是可以执行过户的,但要满足一定条件和遵循相应法律程序。

从法律角度来看,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子给孩子,这属于一种赠与行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如果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该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这意味着双方都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即把房子过户给孩子。

然而,在实际执行过户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情况。如果双方都愿意配合,执行过户相对较为顺利。双方只需携带离婚协议书、离婚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即可。在办理过程中,按照登记中心的要求填写表格、提交资料,缴纳相关税费后,就可以完成过户。

但如果一方反悔,不愿意配合过户,情况就会变得复杂一些。此时,另一方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法院会依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如果法院认定离婚协议合法有效,会判决违约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一旦取得生效的判决书,即使违约方不配合,另一方也可以凭借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登记中心会根据通知书的要求办理过户手续。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能导致无法执行过户。例如,房子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情形,或者孩子是未成年人,过户可能会受到一些特殊规定的限制。在这些情况下,需要先解决相关问题,才能顺利完成过户。总之,离婚时房子给孩子没过户,一般是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执行过户的,但具体操作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离婚时房子给孩子没过户,是否可以执行过户(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