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内离婚,抚养权一般会判给母亲。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能判给父亲。
在法律层面,对于哺乳期内离婚抚养权的判定有着明确的规定和考量因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处于哺乳期的子女,更需要母亲的哺育和照顾,母亲在生理和心理上通常更能满足婴儿的需求,从婴儿的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将抚养权判给母亲是较为合适的。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时,抚养权可能会判给父亲。如果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例如母亲患有艾滋病、严重的肺结核等,为了子女的健康,抚养权可能会判给父亲。
若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这种情况下,为了保障子女能得到应有的照顾和关爱,法院也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父亲。比如母亲长期对子女不管不顾,不履行喂养、照顾等抚养义务。
还有其他一些正当理由导致子女确实不宜随母亲生活的情况,法院也会综合考虑将抚养权判给父亲。另外,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支持。这体现了法律在保障子女权益的基础上,也尊重父母双方的意愿和协商结果。总之,哺乳期内离婚抚养权的判定核心原则是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