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离婚债务纠纷官司需要按法定程序进行,包括确定管辖法院、准备诉讼材料、参加庭审、等待判决等,同时要围绕债务性质、分担等关键问题收集和提供证据。

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接着,准备诉讼材料。主要包括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分割债务等)、事实与理由。证据的收集至关重要,要围绕债务的性质(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个人债务)、债务的形成时间、用途等方面进行。比如,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像购买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子女教育费用等产生的债务,应提供相应的购物凭证、发票、支付记录等。如果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主张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然后,参加庭审。在庭审过程中,要遵守法庭纪律,按照法官的指引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原告要清晰阐述自己的观点和诉求,被告要进行答辩。双方可以就债务的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辩论,说明自己的理由和依据。

最后,等待判决。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庭审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当事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整个打官司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尊重法律和司法权威,以合法、合理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离婚债务纠纷官司怎么打的(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