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相关证件材料、证明感情破裂等事实的证据材料以及书面的起诉状。
证件材料是必不可少的。需要准备本人的身份证,这是证明个人身份的重要文件,能明确起诉人的主体资格。还需准备结婚证,结婚证是证明双方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关键凭证,没有结婚证法院可能无法受理离婚诉讼。此外,有子女的还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或户口本,以确定子女的身份信息以及与双方的关系,这对于涉及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的处理有重要意义。
证据材料方面。要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如果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可以收集相关的照片、视频、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能够直观地反映对方的不忠行为,对认定感情破裂有很大帮助。若有家暴情形,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都是有力的证据。报警记录能证明家暴发生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医院诊断证明和伤情照片则可以证明受伤的程度。如果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需要提供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以此来证明分居的事实和时长。
书面的起诉状是启动离婚诉讼的重要文书。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还要写明诉讼请求,即明确表达自己要求离婚,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方面的具体诉求。同时,要阐述事实和理由,详细说明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另外,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还需要准备财产清单,详细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数量、价值等信息,以便在财产分割时能够清晰明确。总之,女方起诉离婚要充分准备好各类材料,以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