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认定工伤后,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工作时所获得的全部工资收入以及其他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
停工留薪期的时长有着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关于“原工资”的计算方式,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认定标准。有的地区是按照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来计算;有的地区则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正常出勤月工资来确定。所以,具体的计算标准要以当地的规定为准。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申请劳动仲裁时,职工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伤认定决定书等,以证明自己的工资标准和工伤情况。
此外,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单位未安排护理,职工也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护理费用。总之,员工认定工伤后,工资的发放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和保障,以确保职工在工伤治疗期间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