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期间受工伤未休完,员工应按工伤认定和处理流程处理工伤事宜,年休假问题可与单位协商解决或按单位规章制度处理。

关于工伤认定手续。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情形应认定为工伤。年休假期间若因工作相关原因受伤,也可申请工伤认定。员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材料。

工伤认定后会进入劳动能力鉴定等后续程序。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根据鉴定结果,员工可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如医疗救治、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

对于未休完的年休假,员工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一种方式是在工伤治疗康复后,根据工作安排和自身情况,经单位批准后继续休完剩余的年休假。另一种方式是按照单位的规章制度,对未休完的年休假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在整个过程中,员工要注意收集和保存与工伤相关的各种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事故现场照片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积极与单位沟通协调,妥善处理好工伤和年休假的问题。

年休假受工伤未休完怎么办手续(0)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