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次要责任认定为工伤后,赔偿遵循双重赔偿原则。既可以向侵权人主张民事侵权赔偿,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二者不相互排斥。

需要明确认定工伤的条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当车祸中承担次要责任时,符合这一条件可申请工伤认定

在民事侵权赔偿方面,受害者可以向事故的主要责任方及其保险公司主张赔偿。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因伤致残,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赔偿的具体金额会根据责任划分比例来确定,主要责任方及其保险公司会按照相应的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在工伤保险待遇方面,职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经认定为工伤后,可享受的待遇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等。如果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例如,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是双重赔偿原则,但部分项目可能会存在重复,如医疗费等。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地区可能会采取补差的方式处理重复部分,即先在一方获得赔偿后,不足部分再由另一方补足。同时,申请工伤赔偿和民事侵权赔偿都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车祸次要责任工伤怎么赔偿的(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