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无故辞退员工,可通过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向法院起诉等方式维权。

当试用期员工遭遇无故辞退时,有多种途径可以进行投诉和维权。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是劳动行政部门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执法机构。员工可以准备好相关材料前往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以及能证明被无故辞退的材料,像辞退通知、聊天记录等。投诉时,需详细说明用人单位的信息,如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等,同时清晰阐述事情的经过,包括入职时间、被辞退时间、工作表现等情况。劳动监察大队在受理后,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若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会责令其改正。

申请劳动仲裁: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首先要提交仲裁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等。仲裁请求一般包括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等。在仲裁过程中,员工需要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在受理后的一定时间内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如果员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法院起诉:若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员工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要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在整个投诉和维权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期限进行操作,避免因逾期而影响自己的权益。

试用期无故辞退员工应该怎么投诉他(0)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