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单方起诉离婚需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由法院受理立案,之后会经历调解、审理等阶段,最终由法院作出判决。
起诉阶段。要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接着准备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等诉求及相应的事实依据;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同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结婚证、身份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协议、家暴报警记录等)、涉及财产分割的相关财产证明等。
法院受理阶段。法院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立案后,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要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之后,调解阶段。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可能在开庭前进行,也可能在开庭过程中进行。调解有三种结果:一是调解后双方和好,原告撤诉;二是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法院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是调解无效,进入审理判决阶段。
审理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审理。如果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一般是六个月,简易程序是三个月。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