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后辞职与否各有利弊,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若选择辞职,能较快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重新规划职业,但可能失去现有工作的稳定性和相关福利;若不辞职,可继续在原单位工作,保持收入稳定,且在工作中可能获得更多康复支持,但可能面临工作环境对工伤恢复的影响等问题。
从辞职的角度来看。工伤鉴定之后,员工若选择辞职,能够较为快速地拿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笔补助金是对工伤员工因工伤导致的就业和医疗方面的补偿。以一些地区为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于员工后续可能的工伤复发治疗等费用;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由用人单位支付,作为对员工因工伤可能影响再就业的一种补偿。而且,辞职之后员工可以重新规划自己的职业道路,去寻找更适合自己身体状况的工作。辞职也存在明显的弊端。失去现有工作意味着失去了稳定的收入来源,并且原单位提供的一些福利,如社保、带薪休假等也会随之消失。同时,重新寻找工作可能面临一定的困难,尤其是在身体还未完全恢复的情况下。
若不辞职继续留在原单位工作,也有其优势。员工可以保持收入的稳定性,不用担心失业带来的经济压力。原单位通常对员工的工伤情况比较了解,在工作安排上可能会给予一定的照顾,比如调整工作岗位、减轻工作强度等,有利于员工的身体恢复。原单位可能会提供一些康复支持和培训,帮助员工更好地适应工作。但不辞职也存在一些问题。工作环境可能仍然存在对工伤恢复不利的因素,例如工作强度较大、工作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等,可能会影响员工的身体恢复。而且,员工可能会因为工伤的原因在工作中受到一些限制,职业发展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综上所述,工伤鉴定后是辞职好还是不辞职好,没有绝对的答案,需要员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工伤的严重程度、身体恢复状况、原单位的工作环境和待遇、个人的职业规划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虑,权衡利弊后做出最适合自己的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