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为工伤以后退休,可能在基本养老金和一次性待遇等方面存在一定好处,不过具体情况与工伤伤残等级等因素相关。

一、基本养老金方面对于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这就保障了工伤职工退休后的养老收入,使其能维持与工伤期间相近的生活水平。例如,某职工因工伤被鉴定为一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为5000元,退休后经核算基本养老金为4500元,那么工伤保险基金就会补足这500元的差额。

二、医疗保障方面工伤职工退休后,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包括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大大减轻了工伤职工退休后的医疗负担,让他们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三、一次性待遇方面部分地区对于工伤职工退休可能还有一次性的相关待遇。比如有些地方规定,五至十级工伤职工在退休时,可根据伤残等级获得一定数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为工伤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提供额外的经济支持。不过,不同地区的政策存在差异,具体的待遇标准和发放情况要以当地规定为准。

综上所述,鉴定为工伤后退休在养老、医疗等方面都存在一定好处,但具体的待遇情况需结合当地政策和工伤职工的实际伤残等级等来确定。

鉴定为工伤以后退休了有什么好处吗(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