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报工伤的流程主要包括确认申请时间、准备申请材料、提交申请、等待审核和结论下达等步骤。

企业需要确认申请时间。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准备申请材料。一般来说,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工伤认定申请表,该表可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官网下载填写;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可能还需要其他证明材料,如事故现场的证人证言等。

提交申请。用人单位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常当地的社保部门会有专门的窗口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等待审核。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在15日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材料不完整,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能会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结论下达。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企业和职工会收到相应的认定结论。如果企业或者职工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企业申报工伤的流程是(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