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申请部门因阶段而异。劳动能力鉴定前的工伤认定需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劳动能力鉴定则要在认定为工伤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相关部门会依据法定程序和标准进行认定与鉴定,以保障职工权益。存在对鉴定结论不服申请再次鉴定等相关情况。
一、工伤鉴定去哪些部门申请
工伤鉴定主要涉及两个关键步骤,分别对应不同的申请部门。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这里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是指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负责对职工是否属于工伤进行认定,会根据提交的材料,结合调查核实的情况,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认定决定。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在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二、工伤鉴定申请部门的具体职责
不同的工伤鉴定申请部门有着明确且不同的职责。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过程中起着核心作用。
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职责
它需要对工伤认定申请进行受理和审核。收到申请后,会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若材料不完整,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同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有权进行调查核实,根据需要可以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不清、权利义务不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职责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主要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所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应当包含医学各相关专业的专家,这些专家需具备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等条件。组织专家进行鉴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工伤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等级鉴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三、申请工伤鉴定部门所需材料及流程
申请工伤鉴定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
1、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及流程
申请工伤认定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该表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流程上,先由用人单位或职工等提出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后进行审核和调查核实,最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所需材料及流程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如病历、检查报告、诊断证明等。流程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后,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最后根据专家组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果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综上所述,工伤鉴定申请涉及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它们在不同阶段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申请过程中,了解各部门职责、所需材料和流程至关重要。还可能存在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时效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工伤鉴定申请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和法律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