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交强险垫付款不够,不足部分需根据事故责任划分来承担。可由商业险进行赔偿,若无商业险或商业险仍不足以赔偿,则由侵权责任人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在交通事故中,交强险具有垫付抢救费用的责任。然而,交强险的垫付金额是有限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当交强险垫付款不够时,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

商业保险理赔:如果肇事车辆除了交强险之外,还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等其他保险,那么在交强险垫付金额用完后,不足部分可以按照商业保险合同的约定,由商业保险公司在其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例如商业三者险,它可以在交强险赔偿之后对剩余的合理损失进行赔付。不过,商业险的赔偿通常需要符合保险合同规定的条件和范围,比如不存在免责情形等。

侵权责任人承担:若肇事车辆没有购买商业险,或者商业险的赔偿限额也用完后仍有不足的部分,那么就需要由侵权责任人,也就是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方来承担赔偿责任。侵权责任人需要用自己的财产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侵权责任人拒绝赔偿,受害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在判决后,若侵权责任人仍不履行赔偿义务,受害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通过查询、冻结、划拨侵权责任人的财产等方式来实现受害人的赔偿诉求。

社会救助基金: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可以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垫付后,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

交强险垫付款不够了怎么办(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