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起诉离婚失败后第三次起诉开庭时间并无明确法律规定,通常需在第二次判决生效6个月后起诉,法院受理后简易程序一般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开庭时间在受理后的审限内安排,可能是受理后一两个月左右,也可能更久。

离婚诉讼中,第三次起诉离婚的开庭时间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根据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所以二次起诉离婚失败后,若要进行第三次起诉,原告需在第二次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后才能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当第三次提起离婚诉讼后,法院会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该案件。一旦受理,法院会根据自身的案件排期情况来确定开庭时间。不同地区的法院,其案件数量和工作安排存在差异,这就导致开庭时间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从法律规定的审限来看,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这意味着开庭时间需要在这个审限内进行安排。

一般而言,如果法院案件量相对较少,可能在受理后的一两个月左右就会安排开庭。但要是法院案件积压较多,开庭时间可能会推迟,甚至可能需要等待数月。此外,如果在诉讼过程中出现需要公告送达、鉴定等特殊情况,也会进一步延长开庭时间。所以,第三次起诉离婚具体的开庭时间难以准确预估,需以法院的通知为准。

二次起诉离婚失败第三次起诉要多久开庭(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