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了合同能起诉对方。合同丢失并不必然导致无法起诉,只要存在其他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合同关系以及相关权利义务的证据,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司法实践中,合同只是证明双方存在合同关系以及约定内容的重要证据之一,但并非唯一证据。即使合同丢失,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收集证据来支持诉讼请求。
若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沟通记录,如电子邮件、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这些记录能够反映双方就合同事宜进行的协商、约定以及履行情况等内容,可作为证明合同关系和双方权利义务的证据。例如,双方通过微信明确了货物的规格、数量、价格以及交付时间等关键条款,这些内容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替代合同的作用。
履行合同的相关凭证也是重要证据。像发货单、收货单、付款凭证、发票等,这些凭证能够证明双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实际履行了部分或全部义务。比如,有发货单可以证明一方已经按照约定发送了货物,付款凭证可以证明一方已经支付了相应款项,这些都能间接证明合同关系的存在。
证人证言也可能起到关键作用。如果有了解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的证人,其证言在经过法院审查认定后,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在起诉时,需要准备好起诉状,明确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同时,将收集到的上述证据一并提交给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来认定事实,并依法作出判决。
综上所述,合同丢失并不影响起诉对方,关键在于能否收集到其他有效的证据来支撑自己的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