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女儿不养父母,可先与女儿协商沟通,若协商无果,可收集相关证据,撰写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当女儿不履行赡养义务时,父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一是进行协商沟通,尝试与女儿心平气和地交流,了解其不赡养的原因,看能否通过协商解决问题。若协商不成,就要着手收集证据。证据是诉讼的关键,主要包括证明双方存在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据,如户口簿、出生证明等;证明女儿未履行赡养义务的证据,比如邻居的证人证言、居委会的调解记录、父母因生活困难产生的费用凭证等。

撰写起诉状。起诉状是启动诉讼程序的重要法律文书,需包含明确的原被告信息,即父母和女儿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清晰的诉讼请求,例如要求女儿支付赡养费的具体金额、承担照顾护理责任等;详细的事实与理由,阐述女儿不赡养的具体情况和时间等。

然后,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向女儿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女儿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接着,将准备好的起诉状和证据材料一并提交给法院。法院在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立案,并通知缴纳诉讼费用。

立案后,等待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父母要充分陈述事实,出示证据,表达自己的诉求。女儿作为被告也会进行答辩。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判决。

如果女儿在判决生效后仍不履行赡养义务,父母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女儿不养父母怎么起诉(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