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女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办理离婚。

在婚姻关系中,当女方提出离婚而男方不同意时,协议离婚的途径就行不通了,此时女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女方需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是向男方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男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接着,女方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子女出生证明、财产清单等。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内容。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这是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法院会尝试通过调解来化解双方的矛盾,看是否能够达成和好或者离婚的协议。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进入审理阶段。在审理过程中,女方需要向法院提供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比如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的证据。

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会判决准予离婚。若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不准离婚,女方可以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通常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