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对方不同意,并不影响法院审理和判决。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进行判断,若符合法定离婚情形,即便对方不同意,法院也会判决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首先要明确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所以,当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时,起诉方需要向法院提供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如果存在家庭暴力的情况,可以提供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若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情形,要收集相关的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据。

在庭审过程中,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这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调解可能会贯穿整个诉讼过程,如果调解成功,双方可以达成离婚协议,由法院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庭审情况进行判决。

即使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认为证据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而判决不准离婚,也不意味着就不能离婚了。在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所以,在面对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时,要通过合法的途径,积极收集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起诉离婚他不同意怎么办(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