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一方出轨不一定能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出轨情况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是否达到这一标准。
在我国,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当涉及到配偶一方出轨,另一方希望通过诉讼方式离婚时,法院是否判决离婚关键在于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配偶一方出轨,如果只是偶尔的婚外情行为,没有达到与他人同居的程度,法院一般不会仅以此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为偶尔的出轨可能只是一时的冲动或错误,并不一定就意味着夫妻之间的感情基础完全崩塌。
然而,如果出轨行为达到了与他人同居的程度,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那么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判决准予离婚。此外,如果出轨行为给另一方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导致夫妻关系无法继续维持,也可能被法院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双方的结婚时间、婚后感情、出轨的具体情节、双方的态度和意愿等,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同时,法院也会注重调解,尽量挽救有和好可能的婚姻。所以,配偶一方出轨不一定能直接判决离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