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员工存在单位不能辞退的法定情形,单位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已违法辞退,员工可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主张赔偿金。办理相关事宜需遵循一定流程。
要明确员工存在单位不能辞退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等情形下,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若员工处于上述不能被辞退的情形中,而单位仍要辞退,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如果员工希望继续留在单位工作,可向单位提出恢复劳动关系的要求。员工可以先与单位进行协商,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表明自己处于不能被辞退的法定情形,要求单位撤销辞退决定,恢复劳动合同的履行。若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调解委员会居中协调,促使单位恢复劳动关系。
要是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时,需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医疗证明、诊断书、女职工的怀孕证明等能证明自己处于不能被辞退情形的材料。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如果员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如果员工不希望恢复劳动关系,而是希望获得赔偿,同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要求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