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遇到工伤,赔偿责任一般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用工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赔偿流程通常包括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根据鉴定结果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进行赔偿。

明确责任主体。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所以,当劳务派遣工发生工伤时,劳务派遣单位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不过,如果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若用工单位在工伤事件中有过错,比如提供的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等,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工伤认定环节。劳务派遣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即劳务派遣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最后,根据鉴定结果赔偿。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工伤职工可以享受不同的待遇,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其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

劳务派遣工遇到工伤怎么赔偿的(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