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离婚财产另案处理起诉状需要包含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等内容。
一、标题
一般为“民事起诉状”,位于纸张首行居中位置,字体可适当加大,以突出显示。
二、原被告基本信息
要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需写明其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以便法院能够顺利送达法律文书。
三、诉讼请求
这是起诉状的核心部分之一。明确请求法院对哪些离婚财产进行分割,具体说明财产的种类,如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以及分割的方式和比例。例如,请求依法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位于[具体地址]的房产,原告主张获得该房产[X]%的份额。
四、事实与理由
详细阐述二次离婚财产另案处理的事实情况。首先说明双方的婚姻关系以及之前离婚诉讼的情况,包括离婚的时间、方式等。接着说明此次财产另案处理的原因,比如在之前离婚诉讼中,某些财产由于涉及案外人权益、证据收集困难等原因未进行处理。然后说明这些财产的取得时间、来源、使用情况等,以证明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阐述自己主张分割方式和比例的理由,比如一方在婚姻期间对家庭贡献较大等。
五、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列举能够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证据,如房产证、银行存款明细、车辆行驶证等。说明证据的来源,例如证据是从哪个部门获取的。如果有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六、此致
写明该起诉状所提交的法院名称,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七、具状人签名及日期
由原告签名,并注明起诉的具体日期。
在撰写二次离婚财产另案处理起诉状时,要确保内容真实、准确、清晰,并且符合法律规定。如果自己不确定如何撰写,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