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到期解除取保候审,需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并及时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应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及有关单位宣布解除决定,退还保证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时,案件承办机关会根据案件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的进展情况来决定是否解除取保候审。

一般而言,若案件侦查终结、被不起诉或者被判决,以及不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通常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会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这些文书会明确解除取保候审的原因、时间等关键信息。

之后,决定机关会将《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送达执行机关,执行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执行机关在接到通知后,会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及保证人宣布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对于采取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会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指定的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被取保候审人在收到解除通知后,应配合执行机关办理相关手续。例如,将执行机关先前发放的《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交回,领取退还的保证金等。若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可能会被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

整个解除取保候审的过程是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的,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程序的公正、有序进行。同时,这也体现了法律对强制措施的规范使用,确保在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同时,尽量减少对当事人不必要的限制。

取保候审到期解除取保候审怎么办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