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保证金不交将无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继续被羁押。如果已被取保候审,在财保和人保中选择了财保却不缴纳保证金,已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没收部分或者全部,并且会根据情况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在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
从申请阶段来看,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申请取保候审,并选择以交纳保证金的方式来保证,若不缴纳保证金,司法机关不会同意取保候审申请。因为保证金是取保候审的一种保证形式,它起到约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取保候审规定的作用。没有保证金,司法机关无法有效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相关规定,所以不会批准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会继续处于被羁押的状态。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被取保候审,在财保和人保中选择了财保方式,却不按照规定缴纳保证金,这属于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已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没收部分或者全部。同时,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采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等措施。例如,犯罪嫌疑人原本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故意不缴纳保证金,司法机关可能会认为其有逃避法律制裁的嫌疑,从而变更强制措施,对其进行监视居住或者予以逮捕,以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总之,取保候审保证金是取保候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不缴纳保证金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和刑事诉讼程序产生重要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