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被刑拘,通常意味着被取保候审人违反了相关规定,或者有新的犯罪事实等情况。此时,执行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形作出相应处理,可能会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为逮捕。
要明确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同时给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定的人身自由。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
当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刑拘,一般是出现了违反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如果是因为有新的犯罪事实而被刑拘,司法机关会对新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和处理。在这种情况下,被取保候审人面临的法律后果可能会更加严重。新的犯罪事实可能会与之前的案件一并处理,量刑时也会综合考虑。
对于执行机关来说,决定对被取保候审人刑拘后,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会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并告知其被刑拘的原因和依据。同时,会将相关情况通报给检察机关,检察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被取保候审人在被刑拘后,其家属可以为其委托律师,律师可以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了解案件情况,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总之,取保候审期间被刑拘是一个较为严重的情况,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