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判刑的几率难以确切量化,存在被判刑和不被判刑两种可能,需依据案件实际情况判断。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从法律角度来看,取保候审与最终是否判刑并无直接的因果关系。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终的有罪或无罪判定。被取保候审的原因有多种,比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
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那么即使被取保候审,最终也很可能会被判刑。例如在一些经济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虽然被取保候审,但经过侦查机关的深入调查,掌握了其完整的犯罪证据链,法院在审理后会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和法律规定进行量刑。
然而,如果在后续的侦查、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证据不足,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那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不会被判刑。比如一些轻微的盗窃案件,若存在证据收集不完整,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条的情况,最终可能会因证据不足而不被起诉,也就不会被判刑。
总之,不能简单地判断取保候审后判刑的几率大小,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证据的充分程度、犯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