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被辞退,工资应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天数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进行计算。此外,根据辞退的具体情形,劳动者可能还会获得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关于工资的计算基础是劳动者实际的工作天数。假设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月工资为固定金额,例如每月 5000 元,一个月按 21.75 天工作日计算。如果该劳动者在本月工作了 10 天就被提前辞退,那么其应得工资就是 5000÷21.75×10 ≈ 2298.85 元。这是按照常规的日工资计算方法得出的结果,不同用人单位可能在工资计算方式上存在差异,但总体原则都是依据实际工作天数来计算。

除了正常的工资计算,如果用人单位提前辞退劳动者的行为符合法定情形,劳动者还可能获得额外的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经济性裁员等合法情形辞退劳动者,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了 3 年 4 个月,月工资 5000 元,那么经济补偿就是 3.5×5000 = 17500 元。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是违法辞退劳动者,也就是没有合法理由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继续以上述例子,如果是违法辞退,那么劳动者可获得的赔偿金就是 17500×2 = 35000 元。劳动者在遇到提前被辞退的情况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记录等,以便在维护自身权益时能有充分的依据。同时,也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解决问题。

提前被辞退工资怎么算(0)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