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是指法院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其义务的案件。

在司法程序中,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从而启动执行案件。生效法律文书包括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等。

执行案件的启动:通常由胜诉方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执行程序正式启动。例如,在民事借贷纠纷案件中,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但被告在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告的财产。

执行措施: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会采取多种执行措施,以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以实现。常见的执行措施包括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或者票证等。对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法院还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执行案件的意义:执行案件是司法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确保了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没有执行程序,生效法律文书可能会成为一纸空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也会受到损害。同时,执行案件也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执行案件是什么意思(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