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同意离婚而起诉离婚所需时间并不固定,一般而言,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审限是3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审限为6个月。若第一次起诉未判离,需在6个月后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大概率会判离,整体时间可能在1年半至2年左右,不过存在特殊情况会导致时间延长。
起诉离婚属于民事诉讼,法院会依据不同程序来确定审理时间。首先是简易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若离婚案件事实清晰,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争议较小,法院通常会采用简易程序,此时案件在3个月内就能有结果。
若离婚案件较为复杂,涉及大量财产分割、存在抚养权纠纷等情况,法院会适用普通程序。根据法律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所以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正常情况下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能延长至1年甚至更久。
在司法实践中,若对方不同意离婚,而起诉方又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在第一次起诉时大概率不会判决离婚。若第一次起诉未判离,需在判决书生效6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时,法院判离的可能性较大。这样算下来,从第一次起诉到第二次起诉判决离婚,整体时间可能在1年半至2年左右。
此外,在诉讼过程中还可能出现一些特殊情况导致时间延长。比如一方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等,这些都会使案件的审理时间增加。因此,对方不同意离婚时起诉离婚所需的具体时间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