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后伤情鉴定既可以由警察带领去做,也可以在某些情况下伤者自行前往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但通常是在警察的安排和指导下进行。
在打架事件发生后,一般的流程是先报警,警察到达现场进行初步调查和处理。对于需要进行伤情鉴定的情况,警察会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来操作。
通常情况下,警察会带领伤者前往指定的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这是因为警察在处理案件过程中,需要确保鉴定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有效性。警察会提供相关的材料和信息,比如案件的基本情况、现场勘查记录等,这些对于鉴定机构准确判断伤情和作出客观的鉴定结果是非常重要的。而且警察带领前往鉴定机构,也能保证整个鉴定过程的顺利进行,避免出现一些不必要的干扰和问题。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伤者也可能自行前往鉴定机构。比如在警察已经告知了伤者可以自行去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且提供了相关的鉴定机构名单等信息时。但即使是伤者自行前往,也需要注意一些事项。必须要去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否则其鉴定结果可能不被司法机关认可。伤者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如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这些材料是鉴定伤情的重要依据。
此外,伤情鉴定的结果对于案件的定性和处理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鉴定结果为轻微伤,一般会按照治安案件进行处理;如果鉴定结果为轻伤及以上,则可能会涉及到刑事犯罪。所以,无论是警察带领还是伤者自行前往,都要确保伤情鉴定的准确和公正。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