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方要保护自己挣的钱,需先明确财产性质,若为个人财产无需特别分割,若是共同财产则可通过收集证据、申请财产保全、合法协商或诉讼等方式保障权益。
在婚姻关系中,财产的性质对于离婚时的分割至关重要。首先要区分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女方自己挣的钱属于上述个人财产范畴,那么在离婚时一般不会进行分割,女方可以直接拥有。
若女方挣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收集证据是关键的一步。女方要保留好工资条、银行流水、劳动合同等能够证明收入情况的材料,以此来明确自己的收入金额和财产状况。这些证据在后续的分割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防止对方转移、隐匿财产,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在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情况下,女方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在分割财产时,女方可以与对方进行合法协商。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女方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此外,女方在日常生活中也应增强财产保护意识,了解家庭财产状况,避免在婚姻关系中处于财产信息不对称的劣势地位。总之,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女方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在离婚时应得的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