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索赔伤残需要准备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医疗诊断证明及病历资料、身份证明、银行账户信息等资料,手续一般包括申请工伤认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提交索赔申请、审核与赔付等步骤。
首先来了解所需资料。工伤认定决定书是非常关键的资料,它是认定职工所受伤害属于工伤的重要依据。这份决定书是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或职工本人等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审核后得出的结果。劳动能力鉴定书则用于确定伤残等级,职工在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该鉴定书。
医疗诊断证明及病历资料能详细反映职工受伤后的治疗情况,包括受伤部位、治疗过程、用药情况等,对于准确评估伤残情况和确定赔偿金额至关重要。这些资料通常由就诊的医疗机构提供。身份证明可以是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用于确认索赔人的身份信息。银行账户信息是为了方便工伤保险基金将赔偿款支付到职工指定的账户。
接下来看看具体手续。第一步是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步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三步是提交索赔申请,职工在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书后,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交上述提到的各类资料,填写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等相关表格,申请工伤保险伤残赔偿。
第四步是审核与赔付,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会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核实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核通过后,根据伤残等级等情况确定赔偿金额,并将赔偿款支付到职工提供的银行账户。整个工伤保险索赔伤残的过程需要严格按照规定准备资料和办理手续,以确保职工能够顺利获得应有的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