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脚扭伤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也就不存在工伤认定几级伤残的问题;若能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需经劳动能力鉴定确定,可能不构成伤残等级,也可能是十级等,需结合具体伤情判断。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认定为工伤。一般情况下,上班途中单纯的脚扭伤,不属于上述规定的情形,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

不过,如果脚扭伤是因为交通事故等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情况导致的,那么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在认定为工伤后,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来确定伤残等级。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对于脚扭伤的情况,要根据具体的损伤程度来判断伤残等级。如果只是轻微的扭伤,经过治疗后能够完全恢复,不影响劳动能力,可能不构成伤残等级。但如果扭伤导致了较为严重的后果,如骨折、韧带断裂等,且留下了一定的功能障碍,可能会被评定为伤残。例如,脚部骨折后愈合良好,但仍存在轻度的活动受限,有可能被评定为十级伤残。十级伤残的标准中包括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等情况。

总之,上班途中脚扭伤能否认定工伤以及伤残等级的确定,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认定和鉴定,以专业的鉴定结果为准。

上班途中脚扭伤工伤认定几级伤残(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