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流程包括准备材料、向法院提交申请、法院受理、执行实施等;费用方面,执行申请费根据执行金额或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没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按件交纳。
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
首先是准备材料。需要准备强制执行申请书,明确申请执行的事项和理由;生效法律文书副本,如判决书、裁定书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若是单位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如有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申请。一般来说,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受理。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若不符合条件,会通知申请人补充材料或裁定不予受理。
立案后进入执行实施阶段。法院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同时,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评估、拍卖等程序。
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
执行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而是在执行后由被执行人负担。具体收费标准如下: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此外,在执行过程中,可能还会产生一些其他费用,如评估费、拍卖费等,这些费用通常也由被执行人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