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案件中缴纳的1000元保证金为取保候审保证金,核心作用是保证犯罪嫌疑人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法定义务。办理流程包括:缴纳后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案件终结(如侦查终结、不起诉或判决生效)后向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提交退还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银行将保证金退还至原账户。若违反义务,保证金可能被依法没收。
醉驾案件中涉及的1000元保证金,在法律上称为“取保候审保证金”,其办理需严格遵循刑事诉讼程序及相关法律规定。以下从保证金性质、义务遵守、退还流程等方面展开说明:
一、保证金的法律性质与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取保候审保证金是司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缴纳的金钱担保,目的是约束其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该制度既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也体现对犯罪嫌疑人基本权利的保障。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七条,保证金数额需综合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案件情节等因素确定,最低不低于1000元,因此1000元保证金符合法定最低标准。
二、缴纳后的核心注意事项:严格遵守法定义务
缴纳保证金后,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义务,否则可能导致保证金被没收。具体包括: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需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时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执行机关(通常为公安机关)会书面告知上述义务,犯罪嫌疑人需签字确认并严格履行。
三、案件终结后需主动申请退还保证金
当醉驾案件进入侦查终结、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法院判决生效后,取保候审措施自动解除,此时需主动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1. 确定申请机关:向最初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提交申请。若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决定,向公安机关申请;由检察院或法院决定的,分别向检察院或法院申请。
2. 提交申请材料:需提供书面退还保证金申请书(注明申请人基本信息、保证金缴纳时间、金额、案件处理结果等)、保证金缴纳凭证(如银行收款收据、缴费回执)、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案件终结法律文书(如不起诉决定书、判决书复印件)。
3. 审核与退还:相关机关收到申请后,会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是否存在违反取保候审义务的情形。审核通过的,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并通知保证金缴纳银行将款项退还至原缴纳账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退还保证金的决定需在7日内执行完毕。
四、保证金可能被没收的法定情形
若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法定义务,相关机关可依法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六条,常见情形包括: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传讯时未及时到案;干扰证人作证;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等。没收保证金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书面通知犯罪嫌疑人。没收后,根据案件情况,可能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缴纳保证金或变更强制措施(如逮捕)。
五、特殊问题处理:凭证丢失或跨机关办理
若保证金缴纳凭证丢失,可向原缴纳银行申请调取交易记录,或向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申请出具缴纳证明。若案件由多个机关办理(如公安机关侦查后移送检察院起诉),保证金退还申请仍向最初决定机关提出,无需重复向后续机关申请。此外,保证金退还不受案件处理结果影响(如判决有罪仍可退还),仅与是否遵守取保候审义务挂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