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原表述中“智障”对应的法律概念)离婚,需通过诉讼程序进行,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实施离婚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法院会结合双方感情状况及被代理人权益保护作出判决。

在法律框架下,“智障”并非规范表述,此类群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通常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离婚程序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存在显著差异,核心在于需通过法定代理制度保障其权益,具体流程及法律依据如下:

一、法律依据:民事行为能力的界定是前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由于离婚属于涉及身份关系的重大民事行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独立作出真实意思表示,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办理,协议离婚因缺乏双方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而无法适用

二、主体资格:法定代理人的确定是核心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时,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实践中,若配偶为对方当事人(即原告或被告),则配偶因存在利益冲突,不得担任法定代理人,需由其他监护人(如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等)担任。若原监护人(配偶)拒绝配合或侵害被代理人权益,其他近亲属可依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申请法院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例如,丈夫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妻子起诉离婚时,丈夫的父母可申请成为其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

三、离婚程序:诉讼流程与实体审查并重
1. 起诉阶段:法定代理人需以被代理人名义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并提交相关证据,包括双方身份信息、婚姻关系证明、被代理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鉴定意见书(通常由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出具)、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满两年的证明、家庭暴力证据等)。
2. 审理阶段:法院会对被代理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进行审查(必要时启动司法鉴定),确认法定代理人资格的合法性。庭审中,法定代理人需代为陈述事实、质证证据、参与调解。需注意,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仅限于“代为离婚”,而非“决定离婚”,法院会结合被代理人的实际意愿(如有表达能力)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出判决,若被代理人无法表达意愿,法院会从保障其基本生活、情感需求等角度综合判断。
3. 判决标准:即使一方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标准依然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双方感情无法挽回,如长期分居、对方存在虐待遗弃行为、婚姻基础薄弱等,单纯以“一方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由起诉离婚,法院不予支持。

四、特殊注意事项:权益保护贯穿始终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重点审查离婚是否损害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包括财产分割是否倾斜保护(如多分财产以保障其生活)、子女抚养权归属是否有利于其子女成长(若被代理人不具备抚养能力,通常由对方或其他监护人抚养)、离婚后生活照料安排是否明确(如指定监护人、落实扶养费等)。例如,离婚时需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医疗费用,确保其离婚后的生活得到妥善保障。

综上,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需通过诉讼程序,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法院在保障其离婚自由的同时,会严格审查民事行为能力、法定代理人资格及夫妻感情状况,最终作出兼顾程序公正与实体权益的判决。这一过程既体现了法律对特殊群体的保护,也维护了婚姻家庭关系的严肃性。

智障是怎样离婚的(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