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结束后,在刑罚执行完毕且符合其他相关规定的情况下,随时可以出国打工。
首先需要明确缓刑的性质。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当缓刑结束,意味着刑罚执行完毕,只要不存在上述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就可以正常申请出国。在申请出国打工时,还需要办理一系列手续,比如目的地国家的工作签证。不同国家对于签证的申请条件和要求各不相同,一般会要求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虽然缓刑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但部分国家在审核签证申请时,可能会对申请人的过往犯罪记录有所考量。
缓刑结束后,只要满足法律规定以及目的地国家的签证申请要求,就能够出国打工,不存在特定的等待年限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