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寻衅滋事罪的量刑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由此可见,如果寻衅滋事犯罪情节相对较轻,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同时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以及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这四个条件,那么就有可能被宣告缓刑。
例如,在一些案件中,行为人虽然实施了寻衅滋事行为,但只是偶尔为之,没有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事后主动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表现出明显的悔罪态度,并且经过评估认为其再次犯罪的可能性较小,所在社区也愿意对其进行监督和帮扶,这种情况下,法院就有可能判处缓刑。
不过,如果寻衅滋事犯罪情节严重,比如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就不符合缓刑适用的刑期条件,不能适用缓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