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辞退补偿工资的计算需依据具体情况。若临时工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被违法辞退的,补偿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合法辞退但符合支付经济补偿情形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若建立的是劳务关系,通常按照双方约定处理补偿事宜。

要明确临时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在劳动法律层面,已无临时工这一概念,若临时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其权益受《劳动合同法》保护。

当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3年2个月,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被违法辞退后,其能获得的赔偿金为3.5×5000×2 = 35000元。

若用人单位是合法辞退,但符合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如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等,就按照上述经济补偿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临时工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主要由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约定。当出现辞退情况时,补偿问题需按照合同中的具体条款来执行。比如劳务合同中约定,若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需向乙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那么就按照该约定支付。所以,临时工在面对辞退补偿问题时,要先确定自身与单位的关系,再依据相应的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来计算补偿工资。

临时工辞退补偿的工资怎么算的(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