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补偿通常是按照劳动者的应得工资计算,并非基本工资,更倾向于实际收入,但这里的实际收入有一定界定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指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关于工资的构成:工资不仅仅是基本工资,它包含了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例如,劳动者每月除了固定的基本工资外,还有绩效奖金、岗位津贴等,这些都应计入月工资的计算范畴。所以,从法律规定来看,辞退补偿考虑的是劳动者较为全面的实际收入情况,而不局限于基本工资。

特殊情况处理: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证据与维权:劳动者在遇到被辞退需要计算补偿时,要注意收集能够证明自己实际收入的相关证据,如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等。若用人单位在计算补偿时仅以基本工资为标准,劳动者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被辞退补偿在法律上是以劳动者较为全面的实际收入来计算的。

被辞退补偿基本工资还是实际收入(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