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到期租户不退房,出租方可先与租户协商,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腾退房屋;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发送书面通知、寻求第三方调解等方式解决;仍无法解决的,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租户腾退房屋并承担逾期占用房屋的费用。
在租赁合同到期后,租户不退房的情况时有发生。出租方应保持冷静,尝试与租户进行友好协商。这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也是较为温和的方式。在协商过程中,出租方可以明确告知租户租赁合同已经到期,按照合同约定,其应当按时退房。同时,询问租户不退房的原因,看是否存在合理的诉求,如是否需要一定时间来寻找新的住所等。若租户确实有困难,出租方可以给予一定的宽限期,但要明确宽限期的时长,并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
如果协商无果,出租方可以向租户发送书面通知。书面通知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能够明确表达出租方的立场和要求。通知中应清晰写明租赁合同到期的时间、租户继续占用房屋的行为构成违约,要求租户在规定的期限内搬离,并告知逾期不搬离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如可能需要支付逾期占用房屋的费用等。
若书面通知后租户仍不配合,出租方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例如,可以请求居委会、物业等相关部门介入,由他们从中斡旋,促使租户尽快退房。这些第三方机构具有一定的调解能力和公信力,可能会起到较好的作用。
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出租方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租户腾退房屋是一种有效的解决方式。在诉讼过程中,出租方需要提供租赁合同、书面通知等相关证据,以证明租赁合同已经到期,租户的行为构成违约。一旦法院判决租户腾退房屋,而租户仍拒不执行的,出租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租户在租赁合同到期后继续占用房屋,出租方有权要求其支付逾期占用房屋的费用,费用标准可以参照原租赁合同的租金计算,也可以根据市场行情进行合理确定。在处理租赁合同到期租户不退房的问题时,出租方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