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生效日期的确定依据合同是否附条件或附期限而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若合同附生效条件,则自条件成就时生效;若附生效期限,则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当当事人就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时,合同即成立。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生效的一般情形。例如,甲乙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了买卖货物的种类、数量、价格、交付时间等主要条款,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就成立并生效。
若买卖合同附生效条件,那么合同的生效日期就以条件成就的时间为准。条件可以是自然现象、事件,也可以是当事人的行为,但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不确定的、合法的事实。比如,甲和乙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果甲在一个月内成功办理出国手续,该房屋买卖合同就生效。这里“甲在一个月内成功办理出国手续”就是所附条件,只有当这个条件成就时,合同才生效。
对于附生效期限的买卖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期限是必然到来的事实,这与条件的不确定性不同。例如,甲和乙约定,双方签订的设备买卖合同在三个月后生效,那么不管这三个月内发生什么情况,只要三个月期限一到,合同就生效。
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买卖合同生效日期的确定要综合考虑合同的具体约定以及法律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