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察看”期间通常指的是诸如留党察看、留校察看等情况,处于察看期间并非完全没有权利,但权利会受到一定限制。

以留党察看为例,留党察看是党的纪律处分中较重的一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留党察看期间,受处分党员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其他党员权利,如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监督权等仍然存在。党员可以了解党内事务,参与党组织的相关会议和活动,对党的工作提出自己的建议,对其他党员和党组织进行监督等。留党察看是为了给违纪党员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在察看期间,党组织会对其表现进行考察,督促其认识和改正错误。

再看留校察看,学生在留校察看期间,依然享有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学校不能剥夺其正常参加课程学习、考试等权利。同时,学生也有使用学校公共资源的权利,如图书馆、实验室等。留校察看作为一种纪律处分,意味着学生的行为违反了学校的规章制度,其在评优评先、获得奖学金、担任学生干部等方面会受到限制。学校会密切关注学生在察看期间的表现,若学生能改正错误,在察看期结束后可能会撤销处分;若继续违反规定,可能会面临更严重的处分。

企业中的察看情况也类似。员工在察看期间,享有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基本劳动权利,但在晋升、调薪等方面可能会受到影响。企业会通过察看期评估员工的工作态度和能力,决定是否继续留用或给予进一步的职业发展机会。察看期间并非没有权利,但权利的行使范围和程度会根据具体的察看情境和相关规定受到不同程度的约束。

察看期间没有什么权利吗(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