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形判断。若用人单位违法提前终止,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若因劳动者过错等合法情形提前终止,用人单位无需赔偿;若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规定是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
若用人单位违法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3年零4个月,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应支付的赔偿金为3.5×5000×2 = 35000元。
当出现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时,用人单位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
要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与上述合法解除但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相同。
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